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婵,陈小林,李安元,王昌勇, 上海枝昂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质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安元、王昌勇:本院受理原告李婵与被告上海枝昂贸易有限公司、陈小林、李安元、王昌勇股权质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