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佳伟,汤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汤杰:本院受理左佳伟诉汤杰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32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