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勇,徐铭钰,王孝明, 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535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勇,徐铭钰,王孝明: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5357号原告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勇,徐铭钰,王孝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9日14点10分在本院A楼第3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未举证、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