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超,张健,梁龙祥,第三人-, 重庆方辰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渝0115民初5289号之一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超、重庆方辰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陈超、张健、梁龙祥及第三人重庆方辰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原告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为:请求依法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115民初52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