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守辉,陈大庆,刘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303民初3018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大庆、刘莉:本院受理原告陈守辉诉被告陈大庆、刘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303民初30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