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健, 南通东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慈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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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通东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健:本院受理上海慈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南通东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