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金金,熊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5民初7399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伟:原告王金金诉被告熊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2021)鄂0115民初7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熊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王金金退还装修款324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