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范淑琼,高路琦,刘中山,第三人-刘义新,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高佳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06民初10235号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高佳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路琦: 本院受理原告范淑琼与被告北京高佳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路琦、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中山,第三人刘义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6民初10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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