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 五河县通顺运输有限公司上海盛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信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五河县通顺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通信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五河县通顺运输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盛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进行审理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西漕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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