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亚丽,胡应军, 南通德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5民初8101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应军,南通德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亚丽诉胡应军,南通德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81011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陆家嘴法庭(源深路16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