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计明, 上海南旗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计明:本院受理上海南旗实业有限公司诉宋计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3时4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颛桥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