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天一,王宇, 上海羿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沪0116民初119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羿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宇: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天一诉被告上海羿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宇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2)沪0116民初119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枫泾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