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志军,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志军:本院受理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和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点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