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明枝,陈庆连,张行好,马速,李居强,朱小松,顾启菊, 南通宝威物流有限公司 ,南通创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行好、南通创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马速、李居强、南通宝威物流有限公司、朱小松、顾启菊:本院受理陈明枝、陈庆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宣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00分在司法中心第18法庭进行宣判(遇法定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