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郭勇, 上海钱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英鸿酒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沪0116民初6046号,(2018)沪0116执3200号,(2022)沪0116执异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钱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郭勇:本院受理上海英鸿酒业有限公司诉上海钱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8)沪0116民初6046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一案(2018)沪0116执3200号,申请执行人上海英鸿酒业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郭勇为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支持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出(2022)沪0116执异11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上海钱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郭勇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上海钱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郭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