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成红,刘丽, 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金石世苑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2民初41246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丽:本院受理原告张成红诉被告刘丽、被告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南通金石世苑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12民初4124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刘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成红拖欠工程款59万元。二、被告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刘丽支付原告张成红59万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南通金石世苑酒店有限公司于涉案《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质量保修期满后对被告刘丽支付原告张成红59万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700元,由被告刘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三十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记:本公告张贴于本院公告栏、上海法院因特网等处。经办人:陈春芳;电话:64120000某6563 |
刊登日期 |
2021-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