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兵,徐廷河, 中际重庆模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鼎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品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748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廷河,重庆品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重庆鼎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际重庆模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7481号原告徐兵诉被告徐廷河,重庆品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重庆鼎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际重庆模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A楼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