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庞先强,熊丽,程小江,苏思源,庞渝,刘茂平,林光美,盛方春,刘旭, 南岸区跨进食品经营部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08民初10046号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庞先强,熊丽,程小江,苏思源、庞渝:本院受理原告南岸区跨进食品经营部诉被告庞先强,熊丽,程小江,苏思源、庞渝、刘茂平、林光美、盛方春、刘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1)渝0108民初10046号,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再次公告送达变更后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送达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313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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