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立友,郭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伟:本院受理原告戴立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电子诉讼须知等资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为答辩期和举证期,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