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江,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诉被告杜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天(节假日顺延)09时30分在本院万盛经开区人民法庭(原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