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甘伟学,谢锡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锡平: 本院受理原告甘伟学诉被告谢锡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14:30在本院4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