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君,徐国源,傅展琴,梁杰表,谭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70864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杰表:本院受理薛君诉徐国源,傅展琴,梁杰表,谭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70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杰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薛君油漆工款人民币(下同)13,000元;二、被告梁杰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薛君以13,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薛君要求被告徐国源、傅展琴、谭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元,由被告梁杰表负担。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梁杰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川沙法庭(浦东新区华夏东路145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