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伟, 深圳市龙岗区顺安百货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56民初49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顺安百货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冯伟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渝0156民初492号民事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2日9时30分于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