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双会,杨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斌 :本院受理苏双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