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永均,戴文生,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渝0101民初17717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文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上诉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就(2021)渝0101民初17717号邹永均诉你戴文生、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