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平, 重庆毕海鸿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32375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平: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毕海鸿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诉蒋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2021)渝0108民初32375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岸区茶园行政中心C区法院大楼)4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