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伟卿, 武汉名伦日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伟卿:本院刊登于2021年9月28日G93版的原告武汉名伦日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谢伟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向你送达过开庭公告,法定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因疫情影响,现将开庭时间更正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