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婷,张群,沈建华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执3550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6169号,永信行估房字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执行人张群、共有人沈建华、其他权利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婷与被执行人张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21)鄂0102执3550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张群与案外人沈建华名下共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温馨路33号幸福时代四期(A-4地块)A栋/单元22层17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6169号]。二、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永信行估房字[2021]第00260号评估报告书,该房屋评估总价为人民币85.07万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