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皮文华,俞叶红, 湖北金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鄂01民初447号、之一、之二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皮文华、俞叶红: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金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皮文华、俞叶红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民初447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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