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立国,崔继勇,崔继兰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崔继勇、崔继兰: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国诉被告崔继勇、崔继兰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