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冬平,吴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239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斌:本院受理原告申冬平与被告吴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冬平支付借款本金196800元;二、被告吴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申冬平支付借款利息;三、驳回原告吴斌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26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3160元,由被告吴斌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23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杨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