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锋,陈荣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2民初908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荣亮:本院受理原告吴锋与被告陈荣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2民初908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5日14时40分在本院左楼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