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白晓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吉0702民初83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晓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702民初834号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