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宏铭,张越男,严力军, 上海康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宏铭: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康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与被告高宏铭、张越男、严力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另本案定于2022年7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