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柏文, 成都华越瑞盛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36025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华越瑞盛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冯柏文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1渝0108民初36025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 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