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袁超,王玉芬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20民初1171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袁超:本院受理王玉芬与袁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渝0120民初11717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人民币5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9日15:30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