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103民初2374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渝0103民初2374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款6083823元,并支付以6083823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的延期利息;二、被告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