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兆新,赵鑫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8民初70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鑫:本院受理原告陈兆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渝0108民初7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