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兰勇,张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彬: 本院受理原告谢兰勇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独任审理)等相关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一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