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源,冯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37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立:本院受理原告田源与被告冯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37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冯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田源返还借款本金300 000元;二、被告冯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田源支付逾期利息(以300 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的报价利率计算至300 000元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田源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