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华荣,刘颜汶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1民初616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颜汶: 本院受理原告唐华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1民初6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