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敏:本院受理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无法联系,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自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