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凃亚萍,黄俊,杨梅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俊、杨梅:本院受理凃亚萍诉黄俊、杨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适用独任制审理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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