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肖峰, 武汉合发物流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案号 | (2022)鄂0105民初1298号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肖峰: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合发物流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诉被告肖峰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2)鄂0105民初129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