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木云,杨治良,第三人-, 杭州舜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存济医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舜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木云与被告杨治良、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存济医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杭州舜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胡木云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上诉状副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胡木云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重审或改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