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鱼工真,武健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武健:本院受理鱼工真诉武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武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惠南第12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55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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