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勇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沪0115民初340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勇刚(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胡勇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沪0115民初34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西漕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