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东,周竹, 上海有车有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东(xxxxxxxxxxxxxxxxxx)、周竹(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上海有车有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郑东、周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在本院西漕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