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成应,易晓通,刘元海, 湖北元海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202民初26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元海、湖北元海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易成应、易晓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202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黄石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