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亚南,李成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吉2401民初9127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李成:本院受理原告王亚南诉被告李成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与你联系不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2401民初9127号的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王亚南与被告李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950元,共计1250元,由原告王亚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